我们上星期收到传票,关于未交物业纠纷的,18日要开庭,想必本小区相当一部分业主都有收到这样的传票吧,邮递员送信来时说你们这个小区是*打官司吃饭的,每个月十几封!但是我想没有交纳费用的也不会是无端不交,如果物业公司做的让人满意,我想不用上门来催,也会主动去交纳的,可是这个物业公司太烂了,管理服务质量和态度实在不能让人满意,催交费用到是很积极!
这个物业公司只是开发商聘请的,并不是我们全部业主选举的,既然对他们不满意为什么我们不能罢免他们而自己来选举自己信的过的物业公司呢?
对于收到传票的业主们,我们在论坛上也没有做出相应的讨论,我们大家是不是应该约个时间在哪里集合一下,共同来商量怎么应诉?
物业合同上的图书馆游泳池人工湖为什么都没有按合同上的约定履行呢
还有萧林路的大门,随便谁随便什么车都可以进入,一点都没有安全感,这样的管理,谁愿意交物业费
物业合同上的图书馆游泳池人工湖为什么都没有按合同上的约定履行呢
还有萧林路的大门,随便谁随便什么车都可以进入,一点都没有安全感,这样的管理,谁愿意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