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未入住户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简直是一派胡言。这个标准执行的话,即使这个小区没有一户人家入住也能使物业有利润,这样的保护力度太大了吧,如有人入住,或入住率较高的话,那就不用说了。再有哪些项目不入住是可以收的,我想了一下,除了看护外,其余项目与不入住的业主都无关,他们不产生生活垃圾,不使用电梯,不需要车辆管理,不需要进出检查,甚至室内空空警卫的等级是最低级的,需要收70%吗? 比如:小高层,标准物业费是1.6/平,空室,是按小高层70%收?觉得按一般住宅收70%都有点过了。现在的规定啊,没有保护大众的,只会保护利益集团。